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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2020-06-02 08:00 阅读:39933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院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及住宿费,现通知如下:
1.各系(院)所有下点实习班级的学费于秋季开学开始缴费。
2.疫情期间所有在校学生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期按5个月计算,满15天的按1个月计算)。清退住宿费的以系(院)部为单位按样表填写,先将电子文档交宿管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正反两面打印纸质文档,二级学院和宿管中心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并交财务处收费科办理。
(样表附后)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科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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