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型:docx 大小: 39KB 下载: 次
作者:管理员 发布:2025-03-20 10:36 阅读:8135次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办理方式:使用个人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登陆系统,进入2024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申报。
二、办理期限:2025年3月1日-6月30日(3月1日-3月21日前需要预约办理,3月21日-6月30日无需预约可直接办理汇算申报)。
三、需注意事项
1、个人全年综合所得在6万及以下的,在汇算申报时选择合并年终奖金一起申报可以申请退税。
2、个人全年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的,如若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教职工可以补填报2024年度附加扣除信息,然后进行汇算清缴办理补、退税。
3、如有两处及以上所得人员汇算清缴时只需选择其中一处所得主管税务机关汇算申报。全年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的请按时进行申报及办理补税,全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教职工应补税款但不超过400元的可享受免申报(免补交税款),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申请免税优惠。
4、请各位教职工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前登陆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逾期申报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个人征信。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计划财务处或税务服务热线12366。
计划财务处
2025年3月20日
文件类型:docx 大小: 39KB 下载: 次